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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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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8-05-02 08:26:32 作者: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网站

关于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

 

豫发改投资〔2018〕10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中央投资项目体现国家投资政策导向,示范效应强、牵引作用大,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将中央投资项目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之一。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按照国家要求,在下达投资计划时要逐一明确每个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二、细化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

提高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效率,在收到省投资计划当日要转发到项目单位,并结合实际情况,逐一明确2017年、2018年下达每个中央投资项目的目标任务节点,协调推动项目单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对已开工项目,要协调解决项目在前期推进、资金落实、建设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尚未开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开展土地、规划、环评、财政评审、招标投标、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按计划时间开工建设。

三、规范线上调度,加强督查整改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信息报送人员培训,指导信息报送人员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真实、准确、全面填报中央投资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地方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和问题及建议等相关信息。要继续加强项目现场督导力度,对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形成的典型经验要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便于及时向全省复制推广;对推进不力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书,强化后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严格项目申报,强化考核奖惩

要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选报建设条件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对于未办结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等前期审批手续,以及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坚决不予申报中央资金,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实行中央投资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支付情况与申报次年中央投资规模挂钩制度,制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见附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要求,强化目标导向,加快组织实施,争取奖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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